四項基本原則是鄧小平最先提出的。四項基本原則就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chǎn)階級專政,堅持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四項基本原則是立國之本,是我們黨我們國家生存發(fā)展的政治基石。
粉碎“四人幫”后,社會上和黨內(nèi)出現(xiàn)一些思想動向,造成了一部分人思想混亂。針對這種情況,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的理論工作務虛會上作了題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鄧小平在講話中提出必須堅持的“四項基本原則”。即“第一,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第二,必須堅持無產(chǎn)階級專政(1981年華國鋒同志辭去中共中央主席后,鄧小平同志通過人大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的“無產(chǎn)階級專政”改為“人民民主專政”);第三,必須堅持共產(chǎn)黨的領導;第四,必須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1987年10月,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把“四項基本原則”作為重要內(nèi)容寫進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中。1992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新黨章,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1997年鄧小平逝世后,把它作為指導思想寫進黨章。
四項基本原則的影響
2001年4月2日,江澤民強調(diào)指出: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整個歷史進程中,必須始終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這四項基本原則,是當今中國根本區(qū)別于歷史上的封建主義舊中國和資本主義國家的主要標志。離開了四項基本原則,中國就不成其為社會主義國家,就不能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就是我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根本政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