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復數(shù)形式是subjects。subject主要用作名詞、形容詞和動詞,作名詞時中文含義是:主題;題目;話題;題材;問題;學科;科目;課程,作形容詞時中文含義是:可能受…影響的;易遭受…的;取決于,作動詞時中文含義:使臣服;使順從; (尤指)壓服。
一、subject詞態(tài)變化
第三人稱單數(shù):subjects
復數(shù):subjects
現(xiàn)在分詞:subjecting
過去式:subjected
過去分詞:subjected
二、subject詞語搭配
subject to受制于 ; 以 ; 使服從 ; 易遭
Subject Research學科專研究
Blog Subject分 ; 分類
fundamental subject基本功學科
formal subject正式學科
subject terms主題詞
knowledge of a subject對話題(或課程)的認識
subject of a debate辯論對象
subject of an investigation調查對象
research subject研究對象
subject of a sentence句子的主語
subject of a verb施動者
subject to approval須經(jīng)許可的
subject to availability視供應情況而定的
subject to laws受法律約束的
subject to scrutiny受到監(jiān)視的
三、subject單詞用法
subject用作名詞時:
1.subject是可數(shù)名詞,基本意思是“主題,題目”,指文章或其他作品的題目或主題,引申可表示“話題,考慮的問題”“科目,學科”。在語法術語中也可作“主語”解。
2.subject還可作“臣民,人民”解,一般指君主國的臣民百姓或國民。
3.subject接介詞for可表示“…的原因或理由”。
subject用作形容詞時:
1.subject用作形容詞的基本意思是“易受…的,傾向于…的,易患…的,可能(有)…的”,在句中只能作表語,常與to連用。
2.subject還可作“隸屬于…的,受…支配的”解,指須服從某事物或某人或受某事物或某人支配,在句中常用作表語。
3.subject還可指政治上“不獨立的”,在句中常用作定語。
4.subject to引出的形容詞短語,還可在句子中作狀語,意為“在…條件下”“取決于…”。
5.subject無比較級和最高級形式。
subject用作動詞時:
1.subject用作動詞的意思是“征服,使服從”,指通過自身的權威使某人或某物處于自己的影響或控制之下或使某人或某物受自己的支配。引申可指“使遭受,經(jīng)歷”。
2.subject只用作及物動詞,后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可用于被動結構。
3.subject后接介詞to可表示“遭受…”,也可以表示“處于…的控制下”。